免費除舊服務條款
適用條款
凡於本公司購買《產品環保責任條款》所指定的受管制電器(平板電腦),可免費要求移走與所購買產品相同數量之平板電腦。
除舊地點
香港境內公共交通可到達之地點。
選取期限
- 顧客可於購買貨品時簽署[除舊服務選取紀錄]。
- 如經互聯網購買貨品, 顧客可於客戶備註欄註明[除舊服務]以通知本公司安排除舊服務。
- 於購買貨品後3天內致電2782 2782向本公司提出要求,逾期將視為放棄除舊服務處理。
除舊服務時間
- 一般情況下,須預留3個工作天安排除舊服務。
- 在顧客指定的日期到達顧客指定地點移走舊件。
-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。
注意事項
- 除舊服務與送貨服務分開處理,等待移除的舊件可按須要較先移走,或暫時存放於移除地 點,顧客可與職員安排。
- 舊件一經收取,恕不退回。
- 舊件如有嚴重損壞或衛生問題構成運輸危險或衛生問題(如屏幕碎裂,玻璃可能構成割損,機身發脹,機身有非一般使用構成之污垢。
- 如須更改已約定之除舊日期或地點,須於最少2個工作天前通知。
- 天文台懸掛黑色暴雨,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時,除舊服務將停止並另作安排。
- 已約定之除舊服務,如因交通,天氣,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延誤或改期,本公司恕 不負任何責任。
- 顧客之個人資料只作除舊服務用途,所有個人資料本公司會根據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(香港 法例第486章)處理。
- 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01.08.2018
|